軟體工程師主要負責開發和修改電腦程式,包括程式、流程、網路、升級、修補程式、遷移、維運和測試等工作。 1. 負責軟體之分析、設計以及報表程式撰寫。 2. 分析電腦使用者需要,以發展硬體和軟體架構。 3. 規劃執行軟體架構及模組之設計並控管軟體設計進度進行軟體之測試與修改。 4. 與操作員、使用者和管理階層溝通,評估系統修改及建立新系統的需求。 5. 負責電腦資訊之傳輸,以及電腦軟體、資料庫、資料結構之維修與研發。 6. 設計、撰寫、維修及更新軟體,以控制硬體與電腦應用軟體之連接。 7. 瞭解各使用需求單位對資訊服務的需求並建議最佳作業方式。 8. 主管臨時交辦任務。 9.要熟悉影像處理。
待遇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1. 要熟悉影像處理。 2. 有SMT產線 AOI 檢測經驗者尤佳。 3. 了解光學、影像、視覺、PLC 相關經驗者佳。
正常周休二日 享勞健保 依國定假日休 上班時間:08:30~12:00 休息1小時 13:00~17:30